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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后是否先仲裁后协商赔偿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解答

一、工伤认定后是否先仲裁后协商赔偿

在完成工伤认定之后,可不是非得先去仲裁,然后再协商赔偿。

一般来说,劳动者以及他们的家属往往会最先跟用人单位去商量赔偿这事。

要是商量得拢,把赔偿协议给签了,那就可以直接照着协议去履行,压根就不需要再去仲裁啥的。

可要是商量不下来,劳动者就有权利去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可是一种法定的解决纠纷的途径,那可是很有权威性和强制性的。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工伤赔偿的标准和项目都有清清楚楚的法律规定。

像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类的,这些都是明明白白写在法律里的。

在协商或者仲裁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计算赔偿的数额。

总而言之,到底是选择协商还是选择仲裁,主要就看双方能不能在赔偿这个问题上达成一致的意见。

要是能一拍即合,那自然就省事;要是达不成一致,那仲裁就派上用场,通过法定的程序来把赔偿的事儿给解决。

二、工伤认定后从原位离职,二次手术医疗费还能报销吗

工伤认定后,若员工离开原职,其二次手术的医疗费用是否还能报销? 工伤二次手术的费用可在认定完成后予以报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在遭受执行公务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或是罹患职业病后,旧有伤势如不幸再次发作,确需接受相关治疗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其健康权益,仍应享有充分的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员工因工伤病复发而需要暂时停止工作进而接受相应的治疗者,只要在停工留薪期间,原本所享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将得以维持不变更,并由该名员工所属的用人单位按月进行妥善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认定后医药费多久报销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限是多久? 您可在获准确认工伤之后的一年期限内着手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各用人单位对于职工之医疗状况需在一年期限结束后及时做好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

倘若后续可能还有其他治疗需求的话,烦请您前往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交申请,以便获得后续医疗期的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在申报工伤医疗费用的过程中,拨款请求对象应设定为用人单位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当我们思考工伤认定后是否先仲裁后协商赔偿时,要知道这其中还有许多关联的要点需要明晰。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流程不仅仅局限于仲裁和协商的先后顺序,还涉及到赔偿的范围界定。例如,工伤导致的伤残赔偿是依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的,不同等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不同。另外,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该如何计算也是个重要方面,这都和最终的赔偿数额息息相关。如果您在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流程、赔偿范围、工资待遇计算等问题上存在疑问,或者对先仲裁后协商赔偿这一顺序还有困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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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9:5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