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离婚协议时忘了写进去会有什么后果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前房产离婚协议时忘了写进去会有什么后果 未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婚前房产的处置,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若离婚协议并未提及有关房产事宜,双方当事人可经由友好协商制定相关补充条款,将其视作对原离婚协议的补充和完善,对各方均具备法律约束力。倘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在此过程中需注意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首先,若在协议离婚阶段,由于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致使房产未能得到合理分配,遭受欺诈或胁迫的一方可在离婚之后的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撤销先前的财产分割协议; 其次,若在离婚过程中,一方故意隐瞒或转移了部分财产,使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进而导致房产未能得到妥善处理,那么遭受隐瞒的一方有权在发现事实真相后的三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该房产进行公平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婚后房产分割未提及婚前房产有何影响 婚后房产分割未提及婚前房产,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仍归婚前房产所有者所有。婚后取得的房产增值部分等,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婚后房产为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或有其他共同贡献,在分割时应考虑双方的贡献比例等因素。但如果婚前房产有明确约定或特殊情况,如婚后对婚前房产进行了重大修缮等,可能会影响其归属和分割方式。总之,未提及婚前房产不意味着其必然不参与分割,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婚后房产在离婚时如何确定归属 婚后房产归属一般依据以下原则确定:若房产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无上述特殊情况,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何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一般会考虑出资、贡献等因素。 未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婚前房产的处置,双方可通过协商补充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若无法协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需注意区分欺诈、胁迫导致的不当分配和隐瞒、转移财产导致的未处理情况,前者可在离婚后一年内撤销协议,后者可在发现事实后三年内提起诉讼公平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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