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限制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限制条件是哪些 在办理取保候审时,其所涉及到的有限制条件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犯罪行为的情节较为严重,而且根据案情判断可能会被判处更为严厉的刑事惩罚者;其次是累犯行为,即前科累累再次触犯刑法者;此外还有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即罪行最为严重者;再有就是采取自我伤害或自残方式来逃避司法机关调查的犯罪嫌疑人;最后则是那些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以及其他性质极为恶劣的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能否离开居住地 在取保候审期间,一般是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如果需要离开居住地,必须经执行机关批准。执行机关通常是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经批准离开居住地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及时报告行踪等。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导致强制措施的变更,如没收保证金、逮捕等。 三、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限制条件? 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以下限制条件: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这些限制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妨碍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同时保障其合法权益。若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的限制条件主要包括: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较重刑罚的;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