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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去哪个部门办理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去哪个部门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理部门取决于解除方式。协商解约无特别要求无需特定部门。劳动者单方解除提前告知单位即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可能经人力部门按程序操作。若有分歧争议,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需到哪个部门申请?

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无需向特定部门申请。一般来说,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如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劳动者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且需遵循法定程序。总之,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法律关系和具体情形来确定相应的处理途径和部门。

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通常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部门主要取决于解除的方式。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一般无需特定部门,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协议即可。如果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通常无需特定部门办理。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可能需要经过其内部的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规定流程处理。如果双方产生争议,可能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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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6:2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