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有证人在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有证人在场怎么办 在借款纠纷案件中,第三方证人若在场并愿提供书面证词,则有出庭义务。证人需就借款细节作证,包括金额、还款期限和用途等。若证人为机构高管,其公司应支持其出庭。但若证人表达不清,证词可能无效。法庭将通过律师和法官的提问,结合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查明事实并做出公正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借钱不还且有证人在场该如何维权 若借钱不还且有证人在场,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首先,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其还款,保留协商过程的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准备好借款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以及证人证言。证人应出庭作证,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若认定借款事实成立,会判决借款人还款。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会丧失胜诉权。总之,有证人在场对维权有一定帮助,但仍需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借钱不还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基于基础法律关系享有的民事权利并不消灭,权利人仍然可以行使权利。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仍应受理,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经审理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借钱不还的案件中有证人在场,证人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可以证明借款事实、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借款用途等相关情况。如果证人是单位的负责人,该单位应当支持证人出庭作证。如果证人不能正确表达意思,那么他们不能作证。在法庭上,证人需要接受质询,法院将根据证人的证言和其他证据来判断案件事实,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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