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自愿抵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自愿抵债怎么办 若债权方同意债务人用实物资产抵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双方可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若双方就抵债金额达成真实意愿的共识,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则此行为受法律认可和保护。债务人自愿以实物资产抵债的行为,在双方协议下,得到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钱不还抵押房产合法吗? 合法。若双方达成一致,借款人以房产作抵押向出借人借款,且办理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这种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时,出借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需注意,抵押房产需是借款人有权处分的房产,且抵押登记等手续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抵押行为无效。同时,法律对抵押房产的处置等有相关规定,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操作,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借钱不还以物抵债法律上是否可行 借钱不还以物抵债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需符合一定条件。若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物抵债的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通常是有效的。不过,需注意物权变动的相关规定,如不动产需办理登记手续,动产需完成交付等,否则可能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如果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总之,以物抵债需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债务人自愿以物抵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双方有明确的违约金或赔偿额的约定,并且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债务人自愿以物抵债的行为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没有违约金或赔偿额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债务人自愿以物抵债的行为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债务人以物抵债的行为符合债权人的利益,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行为也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在实践中,如果债务人自愿以物抵债,债权人应当与债务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抵债物的价值、交付方式、时间等事项,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协议,债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如果债务人自愿以物抵债,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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