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罪认罚能上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认罪认罚能上诉吗 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仍然享有上诉的权利。 在这一制度下,被告人可以出于自愿选择承认犯罪并接受处罚,然后签订具结书(即悔过书),但是这绝不会因此而限制他们对判决提出质疑的权利。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被告人仅仅以其认为刑期过于沉重作为上诉理由时,并且没有提供任何新的事实或证据来支持他的观点,那么这种行为就违反了具结书所做出的承诺。 在此种情况下,检察机关可能会站出来反对上诉,而法院则会根据全面考虑整个案件的各种因素来做出最终决定。 这些因素包括原判所确认的事实是否足够清楚、证据是否得到充分扎实的证明、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准确,以及审判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等。 一旦原始判决在上述所有方面都被证实无误,且量刑也恰如其分,那么上诉的理由将无法成立,法院将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认罪认罚能减刑多少 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刑期的宽减幅度究竟有多大? 在我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中,被判为有罪并承认所犯罪行的被告认罪认罚量刑减刑的幅度通常在10%至30%之间;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将严格遵循法定量刑原则,从而以更低的刑期进行惩罚和惩戒。 与此同时,检察官在侦查过程中可能会要求涉嫌者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其中包含了检察机关关于量刑的具体建议,根据常规操作,法院对此类建议往往会予以采纳。 此外,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了基准刑,并在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的前提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给予30%至10%的量刑从宽激励。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认罪认罚能判缓刑吗 承认有罪并自愿接受惩罚是一项有利于减轻刑责的情节,但是否能够获得缓刑,还需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承认有罪并自愿接受惩罚展示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深刻反省和悔过自新的诚意,因此在量刑的过程中会被充分考虑进去。 然而,是否应该给予缓刑,不仅仅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承认有罪并自愿接受惩罚的意愿,更要关注到犯罪行为本身的严重程度、具体情节、产生的影响、社会舆论以及被告人的个性特质等诸多方面。 例如,若犯罪情节轻微,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真诚的悔罪表现,同时也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并且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重大负面影响,那么在承认有罪并自愿接受惩罚的前提下,确实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当我们在探讨认罪认罚能上诉吗这个问题时,需要知道认罪认罚后是存在上诉的权利的。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被告人出于多种原因可能会选择上诉。比如,虽然认罪认罚但认为量刑过重,或者在审判过程中发现新的证据影响判决结果等情况。而上诉之后,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审查和处理。那么,在认罪认罚上诉的过程中,又该如何收集和提交证据呢?怎样的上诉理由才更容易被法院采纳呢?如果你对认罪认罚后的上诉流程、可能面临的情况或者其他相关法律疑问还存在疑虑,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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