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离职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员工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离职 如遇员工劳动合同丢失之情况,原则上并不影响当事人的合法辞退程序。 在正式离岗之前,员工有义务提前向所在用人单位递交书面辞职申请,遵循合同条款以及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妥善办理离职手续。 若企业因劳动合同缺失而对离职过程设置障碍,劳动者有权收集如工资单据、工作证件、社保缴费记录等其他有效力的证据,以便证明所存在的实际劳动关系。 综观而言,只要符合提前告知及完成工作交接的要求,当事人便可顺利结束雇佣关系。 二、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不续签怎么办 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企业未能续签合同应如何应对 当劳动合同到期而被公司拒绝续约时,原有的劳动关系将得以解除,同时公司需要向该名员工保障其应得的经济补偿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公司给予的经济赔偿首先需要根据该员工在本公司持续服务的时间来决定,即按照服务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的方式进行计算。 然而,若服务年限达到了六个月以上但是不足以达到一年的情况,这部分也会被计为一年进行计算。 至于服务年限不足六个月的情况,则需向该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中,下列两种情形是必须给予经济补偿的情景: (1)如果劳动者表现出了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并且经过协商后用人单位仍然选择放弃续约权利; (2)如果是因为受到公司为了控制人工成本上涨的压力影响,采取降低员工薪资、福利待遇以及其他工作条件等手段引起员工无法接受续约的状况。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承诺保留现有薪资待遇,但却遭到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拒绝续签的请求时,该用人单位可能并不需要向员工承担提供经济补偿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的处理方法 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通常情况下将会出现以下两种可能的处理结果: 1.经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决定继续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并且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甚至可以建立起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2.另一方面,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选择单方面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也同样是合法的行为。 然而,如果在此之前,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就服务期达成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劳动者则需要继续为该单位提供服务直至服务期届满为止。 若劳动者拒绝继续履行服务义务,则需向用人单位返还其在未履行服务期间内所获得的所有培训费用(但不包括岗前培训所产生的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我们在探讨员工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离职的时候,要知道这不仅仅是丢失合同的问题,还涉及到其他一些相关事项。比如离职手续中的工作交接,即使没有合同,员工也有义务按照公司规定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而且工资结算方面,丢失合同也不能成为公司拖欠工资的理由,员工的合法薪资权益仍然受保护。在离职过程中,员工还需要关注社会保险的转移等事务,这与合同虽有一定关联但也各自独立。如果您在劳动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办理离职手续时,对上述相关事务或者还有其他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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