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克扣员工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克扣员工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实践中,若雇主擅自扣减劳动者薪资,劳动者通常有权提前终止其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这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未经授权且无充分理由地扣减劳动者的薪酬,已经构成了未能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劳动者提供适当工作环境和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的行为。在此种情形下,劳动者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合法方式解除与其所在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他们还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要经济赔偿金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未签合同克扣工资可以申请双倍赔偿吗 未签合同克扣工资一般可以申请双倍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克扣的工资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克扣员工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有何规定 若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克扣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克扣员工工资,员工通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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