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有几种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民法典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有几种 若主合同当事人合谋欺骗担保人提供担保;主合同债权人利用欺诈或威逼等手段,令担保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状况下承诺提供担保;或者,债权人明知或应已知晓债务人为破产主体,但既未申报债权亦未向担保人披露相关信息,导致担保人未能提前行使追偿权;又或者是在一般保证的法律关系中,债权人未能在保证期限内就债务人发起诉讼或提出仲裁请求; 此外,如果在连带责任保证的场景下,债权人也未能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这些情形都可能导致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民法典中担保人不担责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中担保人不担责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担责。其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担责。其三,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擅自变更主合同内容,加重担保人责任的,担保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担责。其四,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些情形旨在保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他人的不当行为而承担不必要的担保责任。 三、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一年时效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在该时效内,债权人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超过时效未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则丧失此权利,无法再通过诉讼途径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从而可能影响其债权的实现。 若主合同双方合谋骗保,债权人欺诈、威逼担保人,或明知债务人破产未告知担保人致其失追偿权;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内起诉或仲裁;连带保证中,未在保证期间主张责任,均可能致担保人免责。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