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需要谁签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侦查阶段取保候审需要谁签字 在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时,需不同主体签字,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始,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接着,若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需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批准。 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当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时,由检察长决定签字。 要注意的是,提供保证金或者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 而且,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结束,案件仍在侦查中,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像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 二、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由谁决定 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归属 在刑事诉讼程序的侦查环节中,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力属于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检察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员; 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等特殊情况的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合法吗 侦查阶段是否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在符合相关法定条件下,便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同时,公安机关则负责执行监视居住。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对于未经批准逮捕亦或是被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不予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了解侦查阶段取保候审需要谁签字之后,我们还应该清楚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这关系到取保候审的有效性和当事人的权益。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面临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的风险。还有就是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相关问题,这也是取保候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如果您对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在实际操作中的这些问题,如遵守规定、保证金处理等还存在疑问,或者对取保候审涉及的其他法律事务想要深入了解,那么请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法律专家将竭诚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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