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被起诉第一次开庭会被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钱被起诉第一次开庭会被强制执行吗 在民事诉讼里,开庭属于审理案件的一个环节。 强制执行是在判决生效后,要是债务人依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才会开始的程序。 首先,第一次开庭主要是去调查案件事实,像债权债务关系成不成立,欠款金额准不准确,有没有抗辩事由之类的。 双方会进行举证和质证等活动。 其次,必须得是法院作出判决,明确规定被告得承担还款责任,并且判决书生效了,要是被告还是不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才会运用像冻结账户、查封财产这类的强制执行措施。 二、欠钱被起诉了会坐牢吗? 欠债未还被提起诉讼是否会导致坐牢? 关于债款拖欠所引发的诉讼,债务人无需面临刑事责任,然而其仍需积极应诉处理。 诸如,和债权人进行谈判并寻求分期偿还或延缓还债等妥协方案。 若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补偿义务,债权人则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实施强制措施以保障自身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三、欠钱被起诉没钱还怎么办 面对欠款被诉,在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当个体未能依照承诺偿付债务之时,债权人可采取以下几个合法有效的追索步骤: 首先,如借款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且该期限已经届满却仍未得到相应的还款,便可以依据法律提起上诉;倘若截止日期尚未到来,那么便暂时无法进行司法程序。 其次,假如借款协议中对还款期限未做明确规定,在借贷方进行催款且向债务人给出合理的还款期限之后,一旦超过双方共同商定的偿还期限,便可以发起诉讼,而这个期限对应的有效期通常为三年。 在提起诉讼之际,您需要准备好详细完整的起诉状,携带身份证件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各类证据,前往被告人户籍所在地区(或者在当地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常住地址)的基层法院立案庭提交立案申请。 通常而言,关于财物借贷方面的争议,其法定诉讼期限为三年,这意味着一旦借款期限已过,超过三年后,法院将不再对此类纠纷提供保护,但是,若被告人出席庭审过程且未就诉讼时效提出抗辩,则此时期效问题将不受三年时间的约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我们探讨欠钱被起诉第一次开庭是否会被强制执行的时候,需要明确这里面存在多种情况。在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开庭主要是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双方进行举证质证等流程。法院需要先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成立,欠款的具体数额等关键信息。而强制执行是在判决生效之后,如果被告方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才会启动的程序。不过,要是在开庭前或开庭过程中发现被告有恶意转移财产等逃避债务的行为,原告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同时,关于判决后的执行方式和执行期限等也是与这个问题相关的重要方面。如果您对这些内容或者在欠钱被起诉后的其他法律疑问还不清楚,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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