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中止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一、诉讼时效中止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在诉讼时效期间发生中止情况时,需要自其中止的原因获准消除之后经过整整六个月的时间才可算作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 其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产生中止效应的具体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类,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力量所导致; 第二类,当公民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且缺乏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已经死亡、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代理权; 第三类,在继承开始后尚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情况下; 第四类,当权利人受到义务人或者其他人的控制; 最后一类,其他任何可能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诉讼时效中止并非永久性地停止计算时效期间,而是在中止事由得到解决后,将剩余的时效期间重新进行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五种特殊情形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的五个独特情况涵盖以下内容: 1.权利人向责任方发出履行请求的行为。 这种请求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加以明确,以要求对方承担应尽的义务。 2.责任方同意履行其责任。 具体来说,这涉及到对义务的分期履行、部分履行,以及提供担保等方面的承诺。 3.权利人启动诉讼或是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书。 在此情况下,只要向法院递交了正式的起诉书,或是向仲裁机构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就会产生诉讼时效暂时中止的效果。 4.在上述情况中有相等诉讼效果的其他事项。 例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等等。 5.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并有权处理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级单位、事业性单位、社会组织等,提出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 请需注意,将诉讼时效暂时中止之后,从中止的那一刻及相关程序结束之时开始,诉讼时效期间将会进行新的计算。 三、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事由是一样的吗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寻求的法律依据并不相同。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原因往往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权利人主动向义务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2.义务方明确表示愿意履行相应义务; 3.权利人依法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存在着除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外,能够产生同等法律效果的其他情形。 而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相关事项,其主要源于如下几点: 1.由于不可控外力影响导致无法进行正常诉讼; 2.诉讼当事人中有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通常法定代理人,抑或是已经失去法定代理身份的法定代理人出现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情况; 3.遗产继承开始后尚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情况; 4.权利人受到义务人或他人的控制以至于使其无法正常行使提请权; 5.其他可能导致权利人无法正常行使请求权的客观障碍。 总的来说,诉讼时效中断主要是由于人为因素导致时效重新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止则主要因为客观障碍使得时效暂时停止计算。 当我们明确了诉讼时效中止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后,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如何确定,这关系到当事人权利的行使期限,一般是导致中止的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剩余时效期间。还有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也是关键,中断会使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而中止只是暂停计算。若你对诉讼时效中止的具体时长界定、与中断的区分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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