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驾驶拘留多少日算刑期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未持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也就不会涉及到刑期长短的问题。
这种行为仅仅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之一,往往会受到行政管理机构给予的二百元以上至二千元以下的处罚额度,还可能附加处以十五天以内的拘留。 然而,实际上拘留期限的长短,则将取决于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及程度来具体裁定。 例如,如果此类违法者系初次触犯法律法规且未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严重影响的话,有可能仅受到为期数日的拘留惩罚; 但若是这种无证驾驶行为屡屡出现或已经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拘留期限或许将会相应延长。 值得一提的是,倘若无证驾驶行为酿成重大安全事件,如致使他人重伤乃至死亡,或者对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那么很不幸地,这将构成更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名,并且由涉案人员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最后根据损害程度的大小进行刑期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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