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等公共交通领域内驾驶机动车辆,特别是运营性质涉及到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的车辆,若其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者严重违反规定时速行驶,将面临刑事拘留及罚金的严厉惩罚。
以七座汽车为例,当其实际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客数的20%,即可视为严重超员行为。
七座车型的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若实际载客人数超过8人,便可被判定为严重超员,甚至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然而,具体的裁决结果还需结合驾驶员的实际操作状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