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具体规定了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例所规定者为:
机动车驾驶员如有下述任一违法行为,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以下罚款: 其一,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虽持有但已被吊销; 其二,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但在有效期内因故暂时被暂停使用。 其三,将机动车辆交给未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或暂扣的人员行驶; 以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尚未触犯刑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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