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驾驶人员逆向行驶是否会扣分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驾驶者逆行是需要被扣除分数的,然而在设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环境中,如果能够确保安全,短暂地借道超车则不会受到扣分的惩罚。
一、关于逆行驾驶的具体扣分程度如下:
1、若您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将会被一次性记取12分;
2、对于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这样的行为,也将会被一次性记取3分;
3、而在设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环境中,若是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借道超车,那么是无需被扣分的,但一旦产生交通意外事故,那么经过路径的车辆将会被认定为逆行。
二、逆行驾驶所适用的罚款标准如下:
1、对于机动车驾驶员逆行的行为,一般采取给予警告或者处以在人民币2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的罚款作为惩罚;
2、对于非机动车驾驶员逆行的行为,则通常处以警告或者人民币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员如若拒绝接受罚款的处罚,可能会面临非机动车被暂扣的后果。
三、机动车逆行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当车辆在划设实线道路分界线的道路上时,若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由于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或单实线的区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禁止越线行驶的;
2、车辆在标明虚线道路分界线的道路上时,可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选择通过道路超车,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在此过程中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那么经过路径的车辆极有可能被判定为逆行;
3、若在设有单向标志的道路上,所有驶入的机动车均被视为逆行,这也包括大多数的单行线路段。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严禁倒车、逆行,禁止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2、严禁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3、禁止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4、禁止驾驭、压挤车道分界线以及在超车道上长时间连续行驶;
5、禁止从右侧超车;
6、除非遇到障碍导致行驶困难,或者出现故障等必须停车的突发状况,否则禁止随意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
7、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开车(除了因为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也是被严格禁止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7 18:5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