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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抱在手上的婴儿是否算作超载的一部分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解答
律师解析:
将婴儿抱于手中也属于公路客运车辆的严重超员行为,根据相关规定,针对此种情况,我们会采取具体的处罚措施:
首先,如果客运车搭载乘客数超过了额定乘员数量的未满20%,我们将会对此类行为开具金额为人民币贰佰元的罚单;
其次,若客运车搭载的乘客数超出额定乘员数量的20%-50%之间,将被视为第二层次的违法行为,并执行的是罚款额为人民币壹仟元的处罚决定;
最后,若客运车搭载乘客数超出额定乘员数量的50%及以上,那么这种情况就将被认定为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届时将有可能面临的罚款金额高达人民币贰仟元的惩罚。
同时,对任何违反装载规定进行货物运输的行为,我们同样将开出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元至伍仟元以内的罚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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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21: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