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校车超载50%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校车承载人数超过规定标准的50%,便极有可能被视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如有校车驾驶员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所搭载的乘客数量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范围(即超载),或其行车速度严重超越规定时速限制,则可被判定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这就意味着,超载50%的行为确实存在触犯该罪名的可能性,然而,最终是否构成犯罪仍需依据实际情况,由司法机构进行严谨的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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