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丢失几年没有报警怎样注销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需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报警处理并取得相应的报警回执,以及机动车所有者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后,随即可以向当地的汽车管理局发起车辆报废备案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1)如您拥有的机动车出现以下任意一种状况,均可向汽车管理局办公室申办注销登记业务。 在该过程中,机动车所有者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资料和凭证,然后通过车辆管理所设立的排队叫号系统获取相应的排队叫号凭证: 1.机动车完全损毁; 2.机动车因为客观原因停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 3.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被迫退还车辆。 (2)您只需要将刚才准备好的资料提交至登记审核窗口,然后等待相关人员的审查即可。 (3)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将会有工作人员通知您到发证窗口领取注销凭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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