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违停拖车的规范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机动车驾驶员由于违反机动车停放与临时停靠规定且其人并不在场,以致于妨碍了其他车辆或行人流穿,阻碍其行驶的情况出现,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该情况进行详细拍摄以记录违法行为,同时给予口头警告,督促其尽早离场;届时如果该违法行为人仍未离开,继续对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构成妨碍的,将会被立即拖往指定的地点,将会面临由二十元至二百元不等的罚款处罚;在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当事人接受处理之后,应当及时归还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应避免将车辆拖到停车收费价格显著高于本地区平均停车收费标准的停车场内,并且需尽快通知当事人相关停车位置信息;倘若因为拖车手法不当而导致机动车受损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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