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机动车走非机动道如何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行驶于非机动车道上的处罚细则,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指出:
机动车辆驶入非机动车道这种行为,被定义为未遵守规定车道行驶。因此,会受到包括口头警告或罚款20元至200元不等的处罚,而不会扣除相应分数。 根据该项法规,如果某条道路已经设置了专用车道,那么在此类车道内仅允许特定种类的车辆通行,而其他类型的车辆严禁进入。针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将面临如下处罚: 1.对于普通道路上出现的场景,即不按照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行为,受到的处罚将是警告并处以20元至200元不等罚款。通常情况下,这类处罚的金额是100元,并不扣分。 2.如果违法者在普通道路上逆行,将会遭受罚款200元且一次性扣除3分的严重处罚。 3.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行为,将一次性扣除12分,并罚款200元。 4.而当行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时,一次性将扣除6分,此外还需要缴纳罚款,具体金额则在200元以下,也就是记6分。 5.若驾驶人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同样将一次性扣除3分,同时罚款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需遵守法律规定,如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均不得掉头。若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方可以选择掉头,但必须确保此举不影响到其它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此外,机动车倒车时,必须观察清楚车后状况,确保安全后才能进行倒车操作。同样的,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等地亦不可倒车。而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时,也应严格遵守以下通行规则: (1)在设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照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应当礼让已经在路口内的其他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应当位于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并且在转弯过程中开启转向灯,夜间行车须打开近光灯; (4)遇见放行信号时,应遵循顺序依次通过; (5)遇到停止信号时,应依次停在停止线外无停止线的,应停留于路口外; (6)向右转弯时,若前方同车道待放的车辆正在等待放行信号,应依次停车等候; (7)在无方向指示信号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礼让直线路径的车辆及行人和自行车优先通行。 最后,面对对面方向行驶而来的右转弯机动车,也应礼让其前方的左转弯车辆先行通过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一次记3分。 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 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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