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电动自行车被公认视为机动车家族中的一员。
所谓之机动车,通常是指具备自身独立驱动或者牵引能力,无需借助铁轨等专用导引设施,能够在陆地地面环境下实现自由移动的轮式交通工具。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则将其定义为在道路上行驶的,主要用于提供乘客乘坐服务或者载货运输,亦或是执行特殊任务的机械设备。 这其中涵盖了各种类型的机动车,如汽车、牵引车、电动车、农业运输用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以及运输用拖拉机等等。 因此,从法定意义上讲,可以明确电动自行车就是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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