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精神病要注销驾驶证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某人成功获取到了驾驶证却不幸患有精神疾病时,其相关的病历资料一经登录并上传至相应的系统内,车管部门便会对此进行相应的记录。
届时此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将会被宣告作废及注销处理。 在参加驾驶证考试之前的常规体检过程之中,一般情况下并不涉及到精神病方面的具体检查。 然而如若患者确实已经身患精神病症且有详细的病史记录,那么他将无法顺利申请获得驾驶证资格。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