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分被扣有什么影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驾驶证在单次惩罚中被扣至12分,将会面临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常见的情形是,该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暂时扣押,必须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参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技能的进修课程,并接受相应的考核评估。 只有当考试成绩达标,才能获得已经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所有权; 另外一个特殊的情况是,若是在实习期间,机动车驾驶证被扣至12分的话,未满实习期结束的驾驶员将会被注销其所持有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证书。 想要再次拥有能够合法驾驶相关机动车的资质,他们就必须重新学习并参加严格的考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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