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婴儿算不算超载人数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将婴儿纳入超员范畴内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设定的。
众多人群会错误地认为,由于婴儿看似不占用座位空间以及承重能力有限,它便不能被判定为超员,然而在实际的交通运输条例中,对于有关乘员数量上限的规定并未明确将身高、体重或年龄作为衡量准则,仅是单纯地关注了总人数限制。 因此,即便是增加一名婴儿也会导致超员行为发生。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具体条款,机动车承载人数必须严格遵守核定人数标准,客运机动车辆更不得擅自违规载物。 同时,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若载客超出额定乘坐人数,应处以两百元以上至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若超员比例达到了额定乘员的百分之二十,或是违反了载物规定,则需接受五百元以上至两千元以下的重罚。 故此,我们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切勿因为疏忽或误解而产生侥幸心理,认为多个婴儿并无大碍,以免酿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最终遭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 第一条 、第二条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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