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避让压线算不算违章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为避让交通标识压线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譬如,若驾驶者因避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为目的而实施了压线动作,就从严格定义角度而言,这并非违法行为。 然而,实际情形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倘若因避让而产生的压线行为诱发了相关罚金或记分惩罚,驾驶者可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在进行行政复议申诉期间,驾驶者可以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诸如行车记录仪录像等,用以证实该压线行为确属紧急避让所必需。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中,如遭遇特种车辆(如警务车辆、急救车、消防车)执行任务期间,因实施紧急避让引发的压线行为亦有可能获得交通管理部门的免责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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