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行车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法律上如何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行车带人,如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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