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照分扣完12分怎么办,网上是否能自己考?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在学习地参加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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