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失较小的事故是否可以选择不报警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相较于损失较小的交通意外事故,在无任何人身伤亡且各方对事故起因及其客观事实均无分歧时,当事人可选择毋须报案而自行磋商解决问题;
但是,若当事人对于事故发生原因或整体事件实情存疑虑,或者发生了人员受伤乃至死亡的重大情况,那么此类状况都必须立即报案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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