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伤残评定的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是申请人向具有相关资质的部门提出伤残评定申请; 随后,该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并委派具有司法鉴定权的鉴定机构开展实质性鉴定工作; 经过一系列严谨细致的程序,最终由上述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及程序对申请人的伤情进行专业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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