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多久伤残鉴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交通事故的人员伤害问题,为了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救治,我们通常建议在发生事故后的三个月之内进行身体的康复治疗。
在此期间,伤员朋友们需要全心投入治疗过程当中,以期尽早恢复健康。 当诊疗结束后,您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 这是确定具体损害程度得以实施之后,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请求对方提供合理的赔偿金额的重要步骤。 理论上讲,伤残等级评估应该尽可能地在人体遭受伤害后立即出现的损伤或者因为损伤导致的并发症获得治疗的终结时进行。 这意味着,一旦经过伤残等级评估,基本上就不再需要接受进一步的治疗了(但是请注意,并非所有损伤都可以在评估后停止治疗,也有特殊例外的情况)。 这个原则就是,在基本治疗结束或者已经没有治疗的必要,亦或者已经彻底无法治愈的时候进行评定。 在一般的情况下,如果损伤发生在三个月之后,那么便可以进行伤残级别的评定;然而,仍然有些损伤的评定需要依据个体的诊疗状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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