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完多长时间结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完成后,案件的结案时间则需依据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合理判断。
通常地讲,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包括勘察现场、检查现场等多个环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勘查结束之后的第10个工作日内应完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起草工作。 若还需要进一步进行检验或者鉴定,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检验或者鉴定结果确定之日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确认并被纳入交通事故认定书中。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交通事故情节较为复杂以至于无法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作出准确认定的情况,需要经过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方可向后顺延5个、15个甚至是20个工作日。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伤害,审判流程将会拉得比较长,一般会持续大约六个月之久,但是假如伤害程度相对较轻且各方面当事人均能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就赔偿问题进行妥善商议的话,那么案件的总结时间便有可能会缩短。 另外,交通事故的结案期限,比如在确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限之上,如果交通管制部门成功制定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也就意味着交通事故的处理已经宣告结束。 所以,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完毕后,本案结案时间的具体估算,往往需要依据特定的实际状况来作出判断。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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