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交警处理事故不公如何投诉? |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警处理事故不公的,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书面申请复核。法律规定,交警部门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须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疑义,或者认为交通事故交警处理不公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的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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