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死亡鉴定标准及赔偿金?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对尸体进行鉴定。进行死亡鉴定的目的是通过鉴定掌握当事人身体受事故损伤的情况来确定交通事故等级以及责任人责任的大小,是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极为有力的证据。
2、交通事故发生后,进行死亡鉴定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当场死亡,由法医到现场检查尸体,检查死者受伤部位、受伤具体情况以及死亡原因,并当场摄影或拍照,写出鉴定材料。另一种情况是当事人在事故发生现场受重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诊断书。在对尸体进行检验时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但若需要对事故当场死亡的人员进行尸体检验时,可以在事故现场由检验人员直接进行。在检验时应检查死者的身长、体格发育、受伤部位、种类、形状、位置等,在进行检验时应做好检验记录。 3、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4、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进行计算的。 5、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 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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