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