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追尾了算事故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的追尾事件,能否将其划归到事故车范畴,需依据车辆受损程度进行评估。
若追尾行为致使车辆的结构性零部件,例如车架、大梁等遭受严重损害,甚至对车辆的性能及安全性构成潜在威胁,往往情况下便可予以判定为事故车。 然而,倘若仅仅是轻度的碰撞所引发的外观件破损现象,且经修理作业检修并未对车辆性能与安全性产生任何实质性的负面影响,那么,这类事故车辆则有可能被排除在事故车类别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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