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在行驶过程中撞了人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车者务必立刻停车驻守,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破坏现场证据。
一旦造成人身伤害情况,户外义务救援方应立即展开救援行动,同时立即通知当地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提供明确的事故地点详细信息,以便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 对于那些与此事故无关的过路人员或驾驶员,也应给予配合,积极参与到现场救援中来。 倘若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却未有人员伤亡的现象,且当事双方对于事实经过以及关键原因均无异议,那么他们可以立即离开现场,恢复交通秩序,自行协商解决相应的赔偿问题。 但是,如果当事人未及时离开现场,则应当尽快报告当地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若在道路上仅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那么奉劝当事人先暂时离开事故现场,进行后续的协商处理。 关于公众的身心健康状况等需要专业知识来检验的事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特邀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科学鉴定。 鉴定结果应由鉴定专家亲笔签字确认。 对于交通事故涉及到民事赔偿方面的争议,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申请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历经调解,但仍未能达成共识,或者调解协议书生效后当事人不予遵守执行时,当事人便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如果在交通事故发生现场当事人没有报警,事后又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介入处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予以登记备案,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接受处理的决定。 如经查证确有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如经查证无法证实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实存在,或者事件不属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管辖范围内,则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并详细解释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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