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大绿本和行驶证一起丢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补办。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1、机动车登记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行驶证。 1、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2、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3、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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