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的认定处罚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通常包含如下几个要素:
首先,必须明确知道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但仍然选择驾车或者弃车离开事故现场; 其次,行为人逃跑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再次,当事人没有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且在现场也没有等待处理结果。 在处罚措施上,若尚未达到刑事案件标准,行为人将会受到罚款金额从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同时还可能被处以十五天以内的拘留。 如若行为构成犯罪,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而对于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案件,刑期将升至七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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