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逸不承认能处理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中,我们无法否认这种行为的确是可以得到相应处理的。
众所周知,在任何类型的事故中,逃逸都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尽管一些货主可能不会立刻承认他们曾经有过逃逸,但是负责调查的执法部门,比如警方或者其他相关机构,肯定会借助于勘查肇事现场、收集证人和影像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详细地分析和核实。 当有足够坚实的证据能够明确证明当事人确实存在逃逸行为时,最终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惩处。 参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条款,汽车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发现自己的车上或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都应该立刻采取急刹车停止行驶,保持事故现场原貌不变; 若有造成轻伤以上死亡的伤害后果的,应尽力将受伤者及时送至医院救治,并且要立刻向附近的交警或交管部门报案。 如果为了抢救受伤人员而必须更换事故现场,也需要在现场标明变化的部分。 同时,围观的乘车人和过路的汽车驾驶员以及行人也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然若从中方了事,企图逃避责任者,将会遭受严厉的法律制裁,可能涵盖吊销驾照、拘留等行政处罚,甚至可能被判定为犯罪,从而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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