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逃逸需要拘留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交通逃逸行为是否应予拘留处置,确切的惩罚措施需依据情节及所引发的不良后果来综合考量。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违法主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包括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以及15天以内的拘留。 举例而言,仅因轻微刮擦而选择逃逸,且未导致任何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话,当事人有可能承受如上行政处罚。 然而,倘若交通逃逸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给公共或私人财产带来严重损失的话,那么便涉嫌触犯交通肇事罪,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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