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立案重伤和轻伤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界定交通肇事罪中的重伤判断准则方面,我们主要参照于《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其中,重伤的定义为使人肢体遭受永久性残损、导致毁损他人容貌、使受害者失去听觉能力、视觉能力或其他重要器官功能,以及对人身健康产生重大损害的各种损伤。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并非仅以轻伤为衡量基准。 通常情况下,若交通肇事行为致使一人以上受到重伤,且肇事者需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具备以下任一情形,则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1.饮酒后或使用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所驾机动车的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安全机件失效仍继续驾驶的; 4.明知所驾机动车为无牌照或已达到报废标准仍继续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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