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由谁诉讼执行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重大交通肇事类刑事案件时,普通公民往往会将关注和期待都放在了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这两大司法机关身上。
因为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罪等涉及到社会公共安全以及公民生命财产权利等重要议题的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作为我国的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的请求,而人民法院则依据法律程序负责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 值得一提的是,此类案件属于典型的公诉案件,交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行为人提起公诉,而非由被害人个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直接发起诉讼。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若涉案被告所犯的交通肇事罪行相对较轻,依据现行的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可予以免除刑罚,那么人民检察院便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此种情形之下,被害方亦有权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诉权】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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