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对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情况往往与其涉及的各种加重情节密切相关。
譬如,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肇事后选择了逃逸,抑或是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那么便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
若行为人因逃逸行为导致受害者身亡,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判决,也就是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若想达到加重处罚的目的,以下几种情形就显得尤为突出:
首先,肇事后的逃逸行为,亦即行为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后,仍然选择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以逃避法律责任而潜逃;
其次,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
再次,无驾驶资格驾驶汽车;
第四,明知是存在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仍驾驶该车;
再者,明知是无牌照或者已经报废的机动车仍驾驶;
最后,严重超载驾驶;
以及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逃离现场后再返回事发现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