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车子被撞在不知情下离开,是否构成逃逸 |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所驾车辆意外撞击致他人受伤且实际上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不等同于肇事逃逸行为。 所谓“肇事逃逸”,乃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为了躲避法律责任的追究,驾车或选择舍车逃离现场的违法行为。 要达到构成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标准,必须以当事人具备逃避法律责任追究之主观意图为前提条件; 如果当事人确属在不知晓已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离开了事故现场,因其并未有规避法律责任的有意之举,故无法认定其构成肇事逃逸罪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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