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是如何认定的立案标准又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交通肇事行为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则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导致三人以上死亡,且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但无力赔偿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 2.若交通肇事行为导致一人以上重伤,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还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则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1)饮酒后或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仍驾驶的; (4)明知为无牌照或已报废的机动车仍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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