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不起诉留得是什么案底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醉酒驾驶案件不予起诉的问题,一般来说并不会产生所谓的“案底”。
这是因为,当检察机关决定对某一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予起诉时,就意味着他们已经认定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要件,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其行为本应受到刑事追责但却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种情形之下,相关的信息将不会被记录在犯罪档案中,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案底”。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醉酒驾驶的过程中还涉及到其他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或者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些行为很可能会导致相应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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