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需要几个证据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危险驾驶罪进行严谨的定罪过程中,往往需要多方面的证据进行相互印证。
通常,这类证据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这是证明驾驶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已经达到了或者超出了法定标准的关键性证据; 其次是证人证言,例如那些目击到驾驶行为出现异常状况的路人和同车人员所提供的证词; 此外,监控录像也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它能够直观地反映出驾驶过程中的实际情况; 最后,驾驶车辆的行车轨迹记录也可以作为辅助性的证据,为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提供有力支持。 当这些不同类型的证据被有机地整合在一起时,便能够构建出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条,从而准确无误地揭示出犯罪事实的真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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