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加重情节量刑判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醉驾与饮酒驾车,其次是追逐竞驶的行为恶劣,再者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是旅客运输过程中,其严重超越了额定乘坐人员和运输时的限定速度。
当这些行为涉及到上述任何一种加重情节时,通常会被判定为有期徒刑的拘役,同时处以相应的罚金刑罚。 而关于刑罚的具体裁定,往往取决于违法情节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 若被告人行为所引发的恶劣影响进一步扩大,例如导致他人受伤甚至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那么对他的判罚将会更为严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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